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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申报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的各 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发布人: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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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根据《关于高质量建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意见》(通住建征【2020】38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申报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的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备案资料如下:

1、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市、各县(市)区上年度行业服务准入证或各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准入证明。

3、2020年度属南通市房屋征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第四届已申请的会员单位),协会会员单位证书原件,携带单位公章。

4、征收服务公司

①持有上岗证的人员20名(含20名)以上,其中16名(含16名)以上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退休人员不超过20%、通州区不超过30%)。

②法定代表人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管理经验,大专文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③有调动人员的需有调动申报表双方单位盖章。

④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和文明征收廉政建设协议、身份证复印件。

⑤服务内勤人员信息(或联络人)一名。

5、评估公司

①评估机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总公司注册地在南通以外的必须提供南通范围内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分支机构省备案证明。

②评估上岗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低于2名。

③评估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文明服务廉政协议复印件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④评估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6、会员单位新增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所有服务上岗人员备案花名册纸质及电子档,上岗人员一寸照片。

8、以上提供每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县(市)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核审公示后核发继续教育证书,若有虚假不发或收回继续教育证书。

备案提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太阳鑫城一号楼209室

备案办公电话:0513-85157879、0513-85150078

备案联系人:李冬梅、张永平

 

                                    南通市房屋征收行业协会

                                      二0二一年二月四日


附件:

社会团体入会申请表.xls

2021年度备案人员花名册及照片表.xls